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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用膏方应注意的问题
1、禁忌症
(1)慢性病患者在急性发作阶段不宜服用膏方。
(2)外感急性疾病时不宜服用膏方。
(3)传染病患者在急性期和活动期均不宜服用膏方。
(4)处于经期的女性,以及妊娠者(前三个月之内)不宜服用膏方。
2、服用方法
冲服:取一汤匙膏方置于杯(碗)中,冲入90℃左右的开水,调匀溶解后服用。少数有特殊需要者,也可按医嘱用温热的黄酒冲服。
调服:用适当的汤药或适量黄酒等,隔水炖热,调和均匀服下。主要用于一些胶剂,如阿胶、鹿角胶等的研细末。
含服:将膏滋含在口中慢慢溶化后,咽下膏汁。
3、服用时段
常规膏方需连续服用50天左右,以冬令膏方为例,是从每年的冬至起,即冬至以后的“一九”开始,到“六九”结束;或服至次年的立春前结束。
服用剂量:膏方每次服用1汤匙,约10~20g。
4、服用时间
常规情况下膏方宜在餐前服用,每日1~2次。
如餐前服用因空腹而自觉胃肠不适者,可改在餐后30~90min内服用。
对于主要用于补心脾、安心神的膏方,宜在睡前15~30min服用。
其他要求:在进服膏方期间,可适度运动,但要防止劳倦过度,应避免烟酒过度。
5、“忌口”要求
(1)服用膏方的常规“忌口”要求是避免进食辛辣、肥腻、生冷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。
(2)服用滋补性膏方不宜饮茶、咖啡、可乐等;人参膏忌服萝卜;首乌膏忌猪、羊血及铁剂。
(3)阴虚体质者,需忌食辛热食品,如狗肉、牛肉、姜、蒜、葱、甜食等,同时也需忌食海鲜之类发物,如黄鱼、带鱼等。
(4)阳虚体质者,需忌食寒性食品,如蟹、柿子、黄瓜等,并忌用或避免过用厚味腻滞之品。
(5)温补肾阳之品切忌滥用,食服鹿鞭、牛鞭、羊肉等要注意观察有无虚火表象,以防助火动血、产生变证。
6、不适反应及处理
(1)消化滞缓
服用膏方几天后如出现不思饮食、腹胀等胃纳不利状况,应暂停服用膏方,改服1~2周理气和胃消导药后,再恢复少量服用,逐步加量。第二年服用膏方前的开路方,应尽可能祛除湿浊,调整好胃肠功能。
开路方:部分使用者在服用膏方前针对性地服用的汤药,目的是调整其生理状态,从而更好地发挥膏方养生的功效。
(2)内热过重
服用膏方几天后如出现齿浮口苦、鼻衄、面部升火、低热、大便秘结等状况,可用清热泻火解毒通腑药煎煮取汁,放入膏方中一起服用,以纠偏差;或随时就诊,以汤药调理。
(3)肠道刺激
服用膏方几天后如出现大便溏薄甚至泄泻,应先暂时停服膏方,可用一些理气健脾的药物,配合清淡易于消化的饮食,待脾胃功能恢复后,从少量开始恢复服用,根据自身消化能力,逐步加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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